第三章 岭南旧案-《高冷大神不小心成了团宠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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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陈修瑾捏了捏眉心,如今林道远被救回来了,但是却无法帮他,所有的事情都压在了他的身上,此时桌上的卷宗已摆满了整张桌子。

    因为这起案件,陈修瑾到了许昌之后明察暗访,可百姓提到这新上任不久的知府,都说这知府是个清官,整个许昌竟没一人说他的坏话,这人是真的清官,还是有问题,还得深入调查。

    这些卷宗都是王正当官以后,所判的所有案件,陈修瑾翻看完后,发现基本都是一些零碎案件,大案在许昌还真没有破过一起,只有在他的升迁时,考绩中又这么一个案件,让陈修瑾升起了重视。

    王正是康庆九年的举人,当初因为名次靠后,被派到了岭南任岭南一处的知县,但他在岭南仅仅呆了五年,便被调到了南阳。

    南阳当时可并没有空缺,而他的第三天,便碰上许昌知府病逝,他这才成了许昌的知府。

    先不说他这蹊跷的任职,就他升迁时所破的那桩案件,卷宗上写的是王正在岭南曾破过一个灭门惨案,而这桩案件的凶手,竟是一个读书人。

    看案宗所描述,这读书人是有功名在身的,据说是因爱生恨,他爱上了村里一乡绅的女儿,但应读书人家境贫穷,这女子家中长辈不同意两人的婚事。

    这读书人便趁着这家举行宴会时,趁乱进入了该女子家里,企图对这女子图谋不轨,但被家里仆人发现,最后未得逞,被送入了官府。

    因这件事,官府革了这读书人的功名,打了五十大板,又因读书人家里人交了银两,那乡绅最后也松口撤案,这读书人才得以回家。

    正因如此,所以这读书人便一直嫉恨乡绅一家,买了迷药,下入了这家人饮用水里,等到家里人全都晕倒,他便入府杀了府里乡绅一家人。

    等到官府接到报案,捉拿这读书人时,这读书人当场认罪,最后,判斩首。

    陈修瑾看完案卷,发现这案卷其一没有交代凶器,其二这读书人从被抓,认罪,再到斩首,仅仅只用了十天的时间。

    他看了卷宗,这乡绅家里算上奴仆,总共有三十二人。

    可这卷宗中,死的却仅仅只是三个小厮,四个丫鬟,然后便是乡绅一家七口人。

    凶手行凶是黑夜,即使是给水里下了迷药,那他也没有把握所有人都会昏迷过去,那么他是如何潜入府邸,然后杀了当值的小厮丫鬟,还有乡绅一家七口,而且当时府里其他人竟然都没有听到呼喊声,这不是很符合逻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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